工信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
时间:2019-07-04 来源: 浏览:1171 作者:

2016 1 2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公布了中国RoHS”《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

为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018 3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并将于2019 3 15 日正式施行。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该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

首批达标管理目录包括以下12 类电器电子产品: 

冰箱,②空气调节器,③ 洗衣机,④电热水器,⑤打印机, ⑥复印机,⑦传真机,⑧电视机, ⑨监视器,⑩微型计算机, 移动通信手持机, 电话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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