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中国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关于新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942号通报。通报所覆盖的产品为吸油烟机(ICS: 27.010; HS: 8414)。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在通报中称,本标准规定了吸油烟机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第4、5章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强制性内容是吸油烟机的能效等级和能效限定值。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家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用途的器具上部,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外排式吸油烟机。
该标准的拟批准日期为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拟于批准后6个月生效。
附件:《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报批稿.pdf
来自:中国家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