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补贴程序再次简化
时间:2013-03-08 来源: 浏览:37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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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简化节能家电高效电机补贴兑付信息管理及加强高效节能工业产品组织实施等工作的通知》,规定消费者在购买节能家电产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及签署补贴领取确认单后,家电终端销售商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返回商场领取补贴。终端销售商要按月上报节能家电产品的进货和销售信息,以加强信息核查。
  这是自2012年6月节能家电推广工作启动后,三部委第二次联合发文简化节能家电补贴程序。节能补贴政策规定每台节能家电都对应唯一的条形码,只有将该码录入系统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补贴。此前三部委曾发布出通知,要求:“推广企业应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志与产品唯一编码贴在外箱上,出货时直接由商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目前已进入流通渠道的产品(唯一编码在包装箱内),应当在送货时由送货方取回并填报,但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产品的条形码与保修单等一起放在机箱内,只有物流将家电送货上门后,消费者才能开箱看到条形码,因此造成需要顾客二次到卖场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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