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扩大TVOS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在有线运营商中的试点范围。今后各地有线运营商发布的OTT机顶盒等终端,应安装使用TVOS1.0软件,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它操作系统。
广电总局新广电发〔2014〕149号通知同时强调,TVOS1.0的成功研发和发布,对于保障三网融合文化安全,支撑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应面向相应实际网络、业务和安全管理的需求,着眼于广播电视终端标准化智能化,大力开展TVOS1.0规模应用试验。
在试验中,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所采购或集成研发和安装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应安装使用TVOS1.0软件,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它操作系统。同时应遵循NGB下一代广电电视网的相关技术规范。
TVOS 1.0系统非国家强制性标准,其最大的特点是产品符合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同时从底层进行了技术限制,产品不能ROOT,杜绝了从外部私自安装应用程序的可能性。符合“可管可控、安全播出”的要求。
广电总局此次的通知只是在广电系统内部扩大了TVOS 1.0系统的推广力度,由于TVOS标准非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前互联网厂商及其它第三方厂商的OTT电视操作系统暂不受此次通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