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广电节目和广告禁用不规范词语
时间:2015-01-13 来源: 浏览:5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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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
  当前,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如随意篡改、乱用成语,对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会产生误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根据通知,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的字幕、图像和配音等,加强对主持人、嘉宾及其他节目参与人员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提示引导,对于不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内容一律不得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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