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子电器电磁兼容研讨会专访报道(一)
时间:2018-05-25 来源: 浏览:620 作者:

  5月16日,GB 4343.1-2018新强标发布第三天,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工业日用电器分会组织召开“2018年电子电器电磁兼容研讨会”。对此,《日用电器》杂志作为本次研讨会的支持媒体,全程报道并采访了新版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专家,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150多位参会人员中的电器生产企业、电磁兼容设备制造商代表。
  本次采访的专家有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F分会(以下简称“F分会”)主任委员刘国荣、F分会秘书长曾博、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日电事业部总经理凌宏浩。

  

F分会主任委员刘国荣介绍电磁兼容国标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日用电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已于2018年1月1日施行,其中对于强制性标准规定其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结合GB 4343.1,请您谈谈我国电磁兼容强制性标准制修订的背景及其意义?
  刘国荣主任委员:电子电器产品电磁兼容性涉及产品之间的共存,是产品与环境的相容,不是产品单方面性能,首先要确定电磁环境的容量,然后根据电磁环境的容量确定产品的允许骚扰水平 。
  GB 4343.1规定的是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等产品的电磁骚扰水平,可以形象地比喻为规定这些电气产品的电磁排污水平 。电磁骚扰是电气产品正常运行产生的副产物,是电气产品正常运行时对电磁环境的污染 ,可以认为GB 4343.1标准是电磁环境保护标准,确定为强制性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GB 4343.1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标准,该标准的修订发布,配合CCC认证的实施,必定有力促进我国电磁环境的保护,降低电磁污染水平,提升产品质量,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一份力量。
  电磁污染其实和噪声污染有一点比较像,就是即时性,电气产品运行时才产生和排放,产品一旦停止运行,污染就停止了,不同于水和空气污染,会滞留、会积累。 电磁污染的主要受害者是附近的设备,一般对人体影响不大。

  

F分会秘书长曾博谈国标与国际标准的关系及发展趋势
  《日用电器》:
作为GB 4343.1的归口单位,F分会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动态,请您介绍本次标准换版后与国际标准的关系如何?
  曾博秘书长:本次GB 4343.1标准换版后,技术上更加先进,与国际标准CISPR14-1:2011版保持一致。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国标的制修订过程中,更新的CISPR14-1:2016已经发布,使得GB 4343.1-2018和目前国际的标准版本依然存在一个版本的差异。
  针对这些版本的技术差异,如果涉及的内容为标准的技术补充内容,如辐射测试的测试布置要求、扫地机器人测试工作状态等,应该参考较新版本的CISPR14-1:2016中的技术更新。而如果是版本差异有矛盾的地方,如测试电压的选取原则,则应该遵循使用版本中的要求。
  《日用电器》:下一步国际CISPR14-1的发展趋势如何?
  曾博秘书长: 国际上CISPR14-1近些年来更新速度很快,预计CISPR14-1:2016的A1修订件将会在明年发布,在该A1修订中将增加无线感应充电产品的相关测试要求,更新喀呖声测试方法,修订批量产品的合格性统计判定原则,另外会将测试频率拓展至6 GHz,并更新相关产品的测试工作状态。这将进一步提升CISPR14-1标准技术合理性和有效性。F分会将密切关注国际标准的动态,适时更新GB 4343.1,使其与国际标准的同步性更好。

  

威凯日电事业部总经理凌宏浩就标准差异对企业的建议
  《日用电器》:
新版GB 4343.1-2018国家标准EMC测量条件变更涉及的产品有电磁炉、真空吸尘器、机器人吸尘器、抽油烟机、电吹风、冰箱、冷柜、洗衣机、洗碗机、空调、风扇加热器、电炉、温控器、电池红外遥控器,结合新标准的变更,请您谈谈家电企业在产品检测、质量抽查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建议?
  凌宏浩总经理:首先,企业一定要明确,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在标准范围的产品均必须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其次,企业了解,新版标准扩大了产品的适用范围,把一部分原来属于工科医类标准的产品归属到家电EMC标准范围,例如电磁炉、IH电磁感应炊具等原来属于GB 4824-2013《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 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范围,现在归属到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的范围,产品归口管理的标准更加合理;特别要指出的是,电饭锅产品在 GB 4343.1-2009范围内,在新版标准GB 4343.1-2018的附录B, 针对IH电饭锅增加了具体的检测要求,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范围和普通电饭锅相比有较大差异,与电磁炉产品考核项目一致。
  第三,新版标准对产品的测试状态更加明确。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相比,明确了电网供电器具和电池供电器具均包括在新版范围内(USB充电式产品例如电推剪和不带电池用直流供电的产品比如果汁机、搅拌机等)。部分产品对检测的状态有详细的规定。
  第四,新版标准在骚扰功率检测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辐射发射的检测方法,供制造商选择的是用骚扰功率(吸收钳)法测试30~300 MHz频段,还是暗室法测试30~1 000 MHz频段考核30 MHz以上频段的要求,根据产品特性,测试的频率范围上升到1 GHz,以应对产品的智能化所带来的干扰问题。
  所有家电产品如有使用WiFi、蓝牙、ZigBee等无线信号,则表明产品的最大时钟频率(是指装置中使用的任何信号的基波频率,集成电路(IC)内单独使用的信号除外)超过30 MHz,按GB 4343.1-2018标准图10 (30~1 000 MHz频段电网供电器具发射测试流程图)则EMC测试频率范围必须上升至1 GHz,只能使用暗室法测试,这与旧标准可以使用吸收钳法测骚扰功率(30~300 MHz频段)有较大不同。
  各企业对于最大时钟频率超过30 MHz的变频类产品和有使用无线信号的产品,以及涉及变化范围内的产品,各企业应该引起重视,抓紧排查,以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新版本标准中引入了测量不确定度评价要求,对EMC试验室的测试质量提出了具体的可量化的要求,提升了测试的可重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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