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三洋公告称,公司于5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合肥国资公司授权函,授权合肥三洋行使“荣事达”商标管理权。虽然授权函并不包括“使用权”,但合肥三洋方面将此次获得管理权解读为“从美的手中夺回‘荣事达’使用权的可能性大增”,美的方面则明确回应“没那么简单”。两家上市公司围绕“荣事达”的品牌使用权结果也将在明年4月揭晓。
合肥三洋在公告中明确指出,目前获得的管理权,不包括涉及商标权转让、商标权许可使用、商标权质押等处置行为决定权。据了解,合肥三洋管理权包括对“荣事达”商标所有权的维护以及代表授权人行使涉及商标相关权益或者处理相关纠纷,并代收商标权许可使用费。授权期限自今年 5 月1日起至另有新的授权或者解除授权之日止。
合肥三洋董事会秘书称,把荣事达的商标管理权转让给三洋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对荣事达商标的管理,理顺荣事达品牌的管理和使用关系,以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